• 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全国服务热线:400-800-6474
  • 业务服务热线:13600025171
  • 老板服务专线:13711010905
  • 客服QQ:4875617
  • ************************************************************************
  • 服务面向全国,拿证有保障
  • 可约见上门洽谈
  • 可线上远程辅导
  • 欢迎各类生产型企业来电咨询!

加比力(湖南)食品伪造食品许可证,被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处罚

更新时间:2016-07-08 10:42:14 作者: 来源:

 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编号属于质量标志,按照相关规定,食品小作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只能在当地小范围销售,不能在外地市场销售。所以企业在生产食品到销售的过程中一定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且要按要求做好各项标准的审查,例如:生产车间的标准化,食品生产技术的科学化等取得一定的资质才可以合法的经营。

 日前从湖南省食药监局获悉,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自制氮气用于婴幼儿食品包装充氮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该局责令加比力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未经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氮气,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食药监局认为,加比力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已召回和库存的标签上标注有“QS430005020100”编号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10110听;没收违法所得83039.56元;处货值金额505356.21元2倍的罚款1010712.42元。罚没合计为1093751.98元。

 2015年6月,长沙消费者刘青(化名)购买了一些由加比力公司生产的加比力、子怡、天巢育品等品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低乳糖配方)。查看产品后,他发现这种号称适用乳糖不耐受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与其他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同,其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 25596。刘青向湖南省食药监局申请信息公开,得知加比力、子怡、天巢育品等品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4300 0502 0100)品种明细中,不包括执行GB 25596标准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

 2016年3月16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在收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加比力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一案的复函后,确认加比力公司伪造、变造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粉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做出了(湘)食药监食罚〔2015〕8 号行政处罚决定。

生产许可证代办

 以上是标源企业管理咨询发布的相关咨询,公司提供生产许可证代办、代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生产许可证等服务,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咨询,可登录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www.gzbiaoyuan.com/